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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常武律师事务所 李新民 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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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现役军人离婚应具备的特殊条件
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与军人离婚的,必须得到现役军人的同意;但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的,可以不征得现役军人的同意。
与现役军人离婚应具备的特殊条件
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与军人离婚的,必须得到现役军人的同意;但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的,可以不征得现役军人的同意。其法律依据如下:
1、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,须得军人同意,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。
2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的规定,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”,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:(1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2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(3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(4)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